耙斗裝巖機的安全使用
1) 開車前,一定要發出信號,機器兩側及繩道內不得站人,司機一側的護欄應完好可靠,以免引發傷人事故。
2) 操作時,2個制動閘中,只能1個緊閘,另1個松閘,否則會引起耙斗跳起,甚至拉斷鋼絲繩。操作時,鋼絲繩的速度要保持均勻。
3) 耙斗耙取巖石時,若受阻過大或過負荷,要將耙斗退1—2 m,重新耙取,不得強行牽引,以免造成斷繩或燒毀電動機等事故。
4) 在工作中,應隨時注意各部聲響及電動機與軸承溫度。
5) 電氣設備不得失爆,工作面的瓦斯濃度不應超過0.5% 。
6) 在將巖石裝入礦車或箕斗時,不能將巖石堆放到溜槽上。
7) 放炮前,應將耙斗拉到機器前端,以免埋住。放炮后,檢查隔爆裝置、電纜和溜槽后,再進行工作。
8) 在拐彎巷道工作時,要設專人指揮,尤其是在彎道超過10 m時,要設2個專人用信號指揮,1個在作業面,1個在拐彎處。
9) 上、下山扒裝時,除4副卡軌器要保持良好外,應根據傾斜角的大小對耙斗機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。